能源与安全工程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实验中心运行管理结构如下图所示。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要,统筹管理教学资源,审核中心建设规划,划拨建设资金,实现资源共享。
学院具体规划实验中心建设,合理调配实验室用房,制订实验设备采购计划和实验平台建设方案,布置实验教学任务。实验中心根据学院布置的各项任务,组织实验室建设方案论证,协同资产管理部门执行投资建设项目,落实实验教学任务。
实验中心下设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实验室、能源与动力工程实验室、安全工程实验室、流体热工实验室、产学研合作建设的联合实验室。实验中心面向7个本科专业开设相应的实验课程,同时满足教师、研究生的课题研究试验需要。
实验中心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设中心主任1名,负责中心构建和总体规划,各实验室负责中心工作的具体落实。实验中心下设4个专业实验室及校企联合实验室均有专职教师负责,落实各实验室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中心主任协同各相关学科负责人组建教学指导委员会,针对中心发展制定中长期规划及具体实施项目,并不断完善中心运行管理机制,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中心主任对实验室建设、管理、运行、队伍建设全面负责,主要同各实验室负责人及专兼职实验教师具体开展实验中心规划建设项目、组织实验教学、维持中心的正常运行。